海事處現提供獎勵計劃:載客超過100人船隻或本地高速船的船東或代理人預早實施加強瞭望,海事處會向船東或代理人發還其船員(包括船長)的視力測驗費用,上限為每艘船五名船員,每人視力測驗費350元。
留意:任何於2014年6月30日後遞交的申請,均不受理。請情參看隨附通告。
可按此下載《發還視力測驗費用申請表》(本地船隻:最後一欄的表格)下載
或致電本會 23841435 了解。
新例於11月29日落實執行:海事處修訂工作守則,新規例要求:所有載客超過100人的本地船隻在夜晚或能見度較低時,須有一名船員協助船長進行瞭望工作。而高速船則在正常航行的任何時間內,須有一名船員協助船長進行瞭望工作。新例於2014年11月29日落實執行。
秘書處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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