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載客船安裝雷達資助申請
(供運載超過 100 名乘客的第 I 類別船的船東申請)

海事處現推出『本地載客船安裝雷達資助申請(半額資助)』,請情如下:

申請資格:
• 獲發牌可運載超過 100 名乘客的第 I 類別船隻,但須符合下述情況;
- 並非以水上食肆或固定船隻領有證明書;
- 並無任何由政府發出的牌照或許可條件限制該船只可在避風塘範圍內往來航行;
- 並無任何法例條文或任何由政府發出的牌照或許可條件規定該船隻須安裝雷達;
- 並非符合下述第(i)至(iii)項的船隻:
(i) 有任何牌照或許可限制該船隻只可在維多利亞港口界線以內往來航行;
(ii) 經營《渡輪服務條例》(第 104 章)所界定的專營服務或領牌服務;及
(iii) 沒有獲得航速管制豁免;
-在船上安裝有一台合規格雷達,而該台合規格雷達是在 2014 年 4 月 25 日或之後安裝。
 

**申請詳情可參看海事處《本地載客船安裝雷達資助申請》表格**
 

 

資助限額:海事處會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半額資助合資格船隻安裝合規格雷達的實際開支,包括合規格雷達的設備成本和安裝費用的半額,總可獲支付的資助上限為 31,000 元。

申請手續: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所需文件親身送交或郵寄至海事處本地船舶安全組(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海港政府大樓 23 樓 2312 室)。如有查詢,可致電,海事處:2852 4444;或本會2384 1435 。

申請期限:由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接受資助承諾:如申請人獲得資助,須承諾不得隨意拆除在船隻上的合規格雷達,並確保航行時船上有合資格操作雷達的船員以操作雷達。申請人亦須維修保養在船隻上的合規格雷達,並在雷達變得不能使用時通知海事處。
 

秘書處 謹啟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