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隻安全標準工作守則已於3月3日刊憲執行

海事處現推出『本地載客船安裝雷達資助申請(半額資助)』,請情如 海事處已於3月3日刊憲執行新的船隻安全標準工作守則,包括:第 I、II 、III及IV 類別船隻工作守則。

第 I、II 及 III 類別船隻安全標準工作守則已分拆獨立成冊,以便閱讀。與此同時,也對工作守則內容作出增減,敬請留意。如有查詢,可致電本會2384-1435。

有關新的船隻安全標準工作守則,可到下列海事處網站瀏覽:
http://www.mardep.gov.hk/hk/pub_services/ocean/lvs_cop.html
 

秘書處 謹啟
2017年3月8日